公司總部銷售電話:0538-7866417 18753861900
北方地區輕型紙銷售經理:曹經理 13792123327
北京辦事處電話:李經理 13953866377 ; 丁經理 15053864922
南方地區羊皮紙銷售經理:陳經理 13349993391
江蘇辦事處電話:曹經理 15163867877
浙江辦事處電話:公經理 16605381087
福建辦事處電話:孔經理 13305482627
淋膜原紙業務電話:趙經理 13345287179;劉經理 13562811255
外貿業務電話:孫經理 13792121104;劉經理 13562811255
電子信箱:tabczy666@163.com
公司地址:山東省新泰市小協鎮經濟開發區
《百川紙業企業員工守冊》
泰安百川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員工管理手冊
目錄
1介紹·························
1.1公司簡介···················
1.2公司人事準則················
2 招聘與員工管理···············
3 勞動合同管理·················
4 工資 保險 福利···············
5 工作時間與休假···············
6 考勤管理·····················
7 勞動安全與保護···············
8 培訓教育·····················
9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10 獎勵與懲罰··················
1介紹
1.1公司簡介
公司始建于2002年,位于新泰市小協鎮開發區,注冊資金4億元,是專業生產工業用紙和文化用紙的股份制國有企業。
公司設有辦公室、銷售部、供應部、質檢部、生產技術部、動力部、調度中心、動力服務中心、企業經營管理部、安全監督檢查部和日處理能力24000m3的污水處理廠。
公司擁有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線,主導產品有羊皮紙、輕型紙和字典紙。產品銷往幾內亞、巴西、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和國內各省市。
公司以“建百年企業,樹造紙旗艦,塑優秀人才,報社會厚予”為使命,以誠待客,以誠聚才,以誠立企,以誠興業,形成了“世有百川匯滄海,紙有百川創未來”經營理念,造就了一支誠信勤奮、團結協作的管理團隊。公司全體員工積極實施一體化管理體系,發揚 “百川精神”,創百年百川品牌,樹永久百川形象。
1.2公司人事準則
人事準則是公司在人力資源上應當共同遵守的用人與管理制度。
1.3.1公司內部提升:公司提倡將具有合格素質的員工提升到適應的職位上,合格素質包括許多方面的因素,如業務知識、職業技能、領導能力、資歷以及個性等。
1.3.2 公司外部人才引進
1.3.3薪金尺度的把握
1.3.4綜合廣泛的福利方案
1.3.5 良好的工作環境與和諧的人際關系是高效工作的保障。
1.3.6提供有計劃的教育培訓及有利于員工業務素質提高的活動。
1.3.7所有員工能夠和諧的交流溝通。
2招聘與員工管理
2.1 根據公司生產實際和工作需要,確需招聘員工時,應事先就招聘崗位(工種)、招聘條件、招聘人數等內容提前報集團公司,經批準后,確定招聘范圍,編制招聘方案,進行公開招聘。對考核合格者,辦理招聘等手續。
2.2招聘各類人員(特別是特殊崗位人員)時,參加招聘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保證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方可進行考核錄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2.3招聘城鎮合同工時,采取自愿報名、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招聘城鎮合同工的基本條件: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夠適應招聘崗位工作。
2.4對招聘的城鎮合同工,必須填寫招聘員工登記表,其他人員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裝入檔案。
2.5招聘的員工按照集團公司就業準入的規定,全部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技能鑒定,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2.6員工在公司內部單位之間調動,由經理或分管人力資源領導簽批后,人力資源部門嚴格按手續辦理。
2.7不經公司批準嚴禁基層單位私自招收臨時工和退休(養)返聘人員。對擅自招收錄用的,每發現一例,單位主要負責人免職,并責令退回。
3勞動合同管理
3.1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3.2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與勞動者雙方簽字、蓋章,注明簽字日期,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3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無固定期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為期限三種。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二期為3年,第三期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4當事人簽訂勞動合同后,要及時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備案,并以此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依據。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附件。
3.5.1對由企業出資培訓的人員(含往年培訓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附件時,要明確載明職工的待遇、服務期限及雙方違約責任等事項。
3.5.2對各專業技術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附件時,要明確載明所從事崗位的重要性和違反合同內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違約責任。
3.5.3對從事保密事項工作的人員(機電、安裝、設計、技術、行政、財務、人事、供應、營銷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附件時,要約定保密條款,明確保密范圍和內容,勞動者保密義務,協議期限、違約責任等。
3.6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
3.7公司資產性質或者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其主體資格未改變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主體資格改變的,變更后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或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或者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少于原勞動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3.8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
3.9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續訂勞動合同時,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9.1因企業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超過一年的,除非勞動者原因,應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3.10當出現《新汶礦業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暫行規定》的中止、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時,當事人雙方應當中止、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結束,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終止,企業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3.11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
3.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不得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3.12.1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崗位工作,任務未完成的人員;
3.12.2勞動者因經濟賠償、經濟處罰和法紀處分尚未了結的。
3.13企業與勞動者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后,要發給職工《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證明書》,并及時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并告知員工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其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工資總額;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3.14.1用人單位提出并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14.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14.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5勞動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賠償金。其標準為:每違約一年支付違約賠償金1500元,違約期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標準支付。如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和負連帶責任的單位共同負擔。
3.16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擅自離職,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前,應向企業賠償損失。
3.17.1企業為招聘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3.17.2勞動者在合同期內(含試用期)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屬用人單位出資培訓的,服務(工作)每滿一年遞減培訓費總額的20%。
3.17.3從事保密事項工作的人員,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損失。
3.18 建立正??己藱C制,對勞動合同期滿人員(從出勤、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績效等方面)進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合同。
4工資 保險 福利
4.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執行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同崗位員工同工同酬。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后,公司按經營考核辦法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種假期工資嚴格按照國家、?。üべY支付規定)有關規定執行。
4.2單位從網上銀行發放工資,并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4.3 勞動合同雙方,必須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統籌,并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
4.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按其在單位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可適當延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與其身體狀況相適應的工作或無崗位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
4.5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因工死亡的,其各種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4.6合同期間的各種節假日、勞動保護、福利等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傷病處理
4.7.1被鑒定為七至十級的工傷人員,安排適當工作崗位上班,以工傷為“資本”拒絕分配不上班,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7.2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后的患病人員,經勞動鑒定機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又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的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4.7.3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患病人員,恢復原工作崗位,確定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由人力資源部適當調配工作崗位。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再分配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5工作時間與休假
5.1根據工作需要,經上級批準,企業實行兩種工時制度 :
5.1.1生產車間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5.1.2機關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
5.2法定休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3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享受帶薪休假制度,每年一次。
5.3.1年休假:參加工作不滿15年為7天,滿15年以上為14天。
5.3.2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增加14天。
5.3.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
5.3.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難產為105天,晚育者增加產假6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
5.3.5探親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方探望配偶的假期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假期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予假期一次,為20天。
6、考勤管理
6.1 公司職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早退。凡遲到早退每次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五次(含五次)以上,罰款50元;遲到早退每月累計十次(含十次)以上,罰款100元。因遲到早退不刷卡者視為曠工,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6.2凡因公出差、請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休病假的,不能按作息時間刷卡的職工,經單位主管審核簽字批準作為證明隨同本人考勤于每月27日前上報企業經營管理部考勤人員匯總登記、核銷,逾期不予受理。單位主管若出具假證明,視同替代他人刷卡進行處罰。
6.3 工作時間內離開工作崗位要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每次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者,罰款100元;曠工兩次以上者,罰款200元;經常曠工和擅離職守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4職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請假七天(含七天)以內由單位主管審批;七天以上者由分管領導審批;非突發病等特殊原因口頭請假的,視為擅離工作崗位。超過準假期限沒有補假的,視同曠工。
6.5 職工考勤情況作為工資發放和年度物品發放的參考依據。
7勞動安全與保護
7.1企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工種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7.2企業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7.3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7.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或以上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國家相關部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無證上崗按嚴重“三違”論處。對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員工,持證后六個月內單位不得隨意調換工種(崗位),否則,由責任單位或責任者支付相關培訓辦證費用。
7.5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和各單位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7.6廠區內嚴禁煙火,嚴禁攜帶火種或酒后進入廠區。
7.7員工應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正規操作,并有較強的自主保安意識,做到“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
7.8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規定,對危及安全生產的,一律停止作業進行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7.9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8培訓教育
8.1 培訓計劃的制定
各部門根據培訓規范和實際需要,填寫在職培訓計劃表,并交企管部審核。
企管部將各單位的培訓計劃匯編成年度計劃匯總表,上報總經理審核、簽發。
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經上報審核后實施。
8.2培訓的實施
各單位根據企管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培訓,企管部不定期對各單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不合格單位責其整改。
8.3企管部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規范,為實施培訓提供依據,其內容包括: 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各職務類別的培訓課程及總時數;
8.4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改變后,或因技術升級導致生產條件、設計開發過程發生變化時,企管部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培訓規范進行修訂。
8.5授課人應在開課一周前將備課內容交企管部備案。
8.6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簽到,企管部應切實了解上課、出席情況。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對于曠課、遲到、早退、不專心培訓的學員參照平時獎懲規定處罰。
8.7各項培訓結束后,應有相應的考試、測驗,由主辦單位或講師負責監考,試卷由講師提前送交主辦部門。
8.8培訓考試的成績、成果報告,作為考績和升遷的參考。
8.9每期培訓結束后,講師應于一周內評定出學員的成績,作為員工個人完整的培訓資料保存。
8.10主辦單位應在培訓結束后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總結表及講師小時費用申請表,會同學員意見調查表送交企管部,以支付費用并存檔以備查。
講師授課費用支付參照標準
級別標準(元/次)
級別
標準(元/次)本礦授課人員
礦級400
副礦級300
副總、部室主任、高級職稱200
其他人員100
外聘集團公司處室人員
處級副處級高級職稱400
科級中級職稱300
外聘集團公司黨校職大技校人員
高級職稱300
中級職稱200
外聘大中專院校教授
教授1200
副教授1000
注:外聘企業的專家學者特邀人員的講課費用標準由公司分管領導協商確定。
8.11 培訓的評估
每期培訓結束后,主辦部門應讓學員填寫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同考試答卷一并收回,送講師轉企管部審核,為今后再舉辦類似培訓提供參考。
為評估各部門培訓成效,各單位主管應填寫培訓成效調查表,由企管部匯總,并參考生產及銷售績效的變動,分析、評估培訓成效,之后做成書面報告,經上報審核后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為下一次培訓提供參考。
8.12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后,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教材、考試成績、結業證書等送企管部存檔,并將其培訓成績記錄于培訓資歷表。
8.1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應為該單位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滿5年以上,否則,要賠償用人單位相等培訓費用。
8.14企管部進行年度考核、晉升等活動時應參考受訓人員的培訓成績、資歷等。
9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9.1員工應當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實行出勤點名簽到制度,員工上下班應親自簽到,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三)凡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休病假的,須持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經單位審核批準隨同本人考勤一并上報企業經營管理部。員工因病住院請病假的,一次病假天數最長不得超過半個月,并需提交住院證明;未住院請病假的, 一次病假時間最長不超過二日;慢性病需長期休假的,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核準,一次病假時間為一個月。
(四)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五)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六)員工每月事假,原則上不能超過7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對家住異地的單身員工實行住宿公寓化,住宿員工必須服從企業公寓化管理制度。
9.2企業員工應遵守以下守則和職業道德:(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執行國家及公司的各項法規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二)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調動和工作安排;
(三)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影響他人工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四)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不在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吸煙,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五)愛護公物,不盜竊、不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六)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原材料,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七)團結友愛,不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嚴禁班中酗酒;
(八)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做斗爭;
(九)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十)遵守《員工道德規范》、《員工行為規范》等。
10獎勵與